明中期 朝鮮의 宗系辨誣와 對明外交―權발의 『朝天錄』을 中心으로―
The Korea Relations with China in the Mid-Ming Peri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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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嘉靖十八年, 權橃被任命爲奏請使, 去北京做宗系辨誣, 卽朝鮮在外交方面長期懸案。先是, 嘉靖十六、十八年, 明朝詔使, 對朝鮮進行訪問時, 勸誘奏聞幷發誓協助, 可以說, 他們在派遣奏請使起了極大的作用。當時, 辨誣外交長期處于遲遲不進的狀態, 因此, 明使的勸誘幷諾言, 對朝鮮來說, 實在是鼓舞人心的事, 當然, 朝鮮朝廷, 對這次奏請使行的活動, 抱着較大的希望。長任御前通事的李應星被任爲使行團員, 這也能夠說明此點。 到北京後, 使行團不僅作公事業務, 卽傳遞幷受納外交文書, 而且非公事接觸對朝鮮訪問過的明使。盡力而爲的結果, 他們受到嘉靖帝的勅書。其主要內容如下: 雖然不能改會典的原文, 而將附錄改正內容。嘉靖八年, 也有過相似的諾言, 但這次獲得喚起注意幷確認此事的成果。從這一點來說, 權橃的使行有一定的意義。 不過, 回國以後, 這次成果誇張地被解釋, 帶來混亂和失望。朝鮮朝廷, 豪無疑問地相信李應星的傳言, 誤解爲《會典》卽將被改修, 而宗系辨誣的宿願終于被解決。朝鮮朝野充滿歡快的氣氛, 却不能持續下去。自從六個月後, 實際情況一個一個地傳過來, 氣氛很快就變化了沈悶。這種情況揭露出辨誣外交的界限。 朝鮮的‘一喜一悲’, 就反映着辨誣外交的界限。引起這種誤解的直接原因, 不能不在于通事問題。通事擔任這次使行的實務, 而他們的素質, 不那麽高。這些情況, 大大限制辨誣使行的‘外交力量’。此外, 原來權橃一行期待明使的活動, 但是沒有得到所期待實際性的幇助。他們所接觸的明使, 只不過再次發誓幇助。値的注意的是, 不管明使們能否擁有對朝鮮的‘好意’, 在明朝官僚體制裏, 他們的地位較低, 因而, 他們的作用, 本來有所限制。更重要的是, 朝鮮朝廷, 對當時情況, 缺乏正確理解。按理說, 朝鮮朝廷, 應該首先冷靜而正確地把握, 當時是否明朝着手改修《會典》的局面。這就是派遣使行, 進行辨誣外交的前提。總之, 事先準備不足, 就是引起誇張地解釋使行報告的根本原因, 同時, 意味着當時對明外交的界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