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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初 對金關係의 變化와 河南陝西 地域

Changes under Relationships with Jin in the Beginning of Southern Song and HenanShanxi Reg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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주제분류중국어와문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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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宋高宗紹興8年,從金國獲得割讓的河南․陝西地區之後,高宗紹興9年南宋與金兩國締結了友好協議,並成爲正式文件。當時之所以沒有定貢品往來和其他一些不平等的關系,是因爲金國單方面進行割地政策。但是同樣的河南․陝西地區的領土割讓正好是宋高宗實行“孝悌仁德”的統治政策絶好的機會。盡管被割讓的地區跟荒蕪的黃土地並無兩樣,但是就割讓的本身而言對於今後和北宋的連續性來講還是具有一定的意義。因此爲了統治被金國掠奪去的那些荒蕪土地,宋朝廷提出了一個方案,那就是在人才選拔上給他們優惠政策。此具體方法爲守土官隨地爲屬,原來南宋初將川陝合並在一起進行考試,但進行分散考試有利於在夷狄統治下的陝西地區。還有對於出生在這些地方的人在殿試方面給予優待,並免除銓試。 如何統治新設的州縣是當時南宋面臨很重要的一個問題,當時將土地從金國割到宋國時,已存在著“宋金齊交割地界守土官隨地屬”的原則。因此,宋國還是任命金國的管理人員,希望從金的幹涉擺脫出來。但是金國說不定認爲南宋一直在河南․陝西地區任命金國的管理人員,這意味著南宋只不過是第二個(一前僞齊)劉豫。結果,在紹興10年金國侵略此地的時候,金國官僚們的內應起了一定的作用。 紹興9年,簽訂了友好協議之後,在此地的官僚們稟奏大罪,有的投降宋朝,有的幹脆沒有回國直接留在金朝或者流亡到西夏。宋朝對於向齊或金投降的官僚們比較嚴格地追究責任。 宋對河南․陝西的統治只有兩年,所以在宋任命在此地的官僚們再次遵從“宋金齊交割地界守土官隨地屬”的原則,因此他們屬於金國,這大大地幫助了金國順利統治河北地區。另一方面,也實現了各民族之間的互相往來和民族融合。總之,金國在沒有任何武力和强迫情況之下,利用二年左右的割地懷柔政策,自然地將宋獲得的河南.陝西的優秀文臣官僚弄到自己的手裏。並且這削弱了宋對金國的抗拒,之後能成功地統治了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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