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현대중국어 부사 '已經'과 '曾經'

The Chinese Adverbs "Yijing" and "Ce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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주제분류중국어와문학

초록

Abstract

【중문초록】 部分語法學家主張漢語的一些時間副詞表達和時態助詞一樣的時態意義,比如“了1”、“了2”、“已經”一樣表達“完成實現時態”,“過”、“曾經”也一樣表達“經歷時態”。但如果接受這個觀點,我們就會遇到幾個問題。第一,如果“了”和“已經”或者“過”和“曾經”表示一樣的時態意義,那爲什有時候們在一起出現? 第二,如果“了”和“過”表達不同的時態意義,那“已經”應該只和“了”共現,“曾經”應該只和“過”共現。但是有時候“已經”和“過”,“曾經”和“了”在一起出現,這是爲什? 從這些疑問出發,本論文試圖探究“已經”和“曾經”的時間意義。 馬眞(2003)提出的“已經”的時態意義可以說是“先時”說(事態時間<參照時間)。可是的觀點難解釋以下兩個問題。第一,包含“已經”的句子都表達和“了2”有關的“句子的內容當前情景相關”義。第二,包含“已經”的句子裏如果有數量成分,句子就表示這個數量是“主觀大量”的。我們認爲的觀點給我們多啓發,但解釋語言事實還不。本文認爲“已經”的時態意義是“情狀時間先於預計時間”(情狀時間<預計時間)。這樣我們旣能解釋馬眞的“先時”說,又能解釋上述的兩個問題。 “曾經”表示某事態發生在過去時間,而且這個事態在參照時間不再存在。所以只要不違背此義,就可以和一些時態助詞(了1,過)共現。

참고문헌 (9)

  1. "漢語的時相, 時制, 時態" (1995), 商務印書館
  2. "現代漢語八百詞" (1999), 商務印書館
  3. "實用現代漢語語法" (2001), 商務印書館
  4. "已經 和 曾經 的語法意義", 2(1) (2003)
  5. ""已經"同"曾經"的區別究竟在裏", 1 (1988)
  6. "副詞與限定描狀功能" (2002), 安徽敎育出版社
  7. "The Discourse Motivation for the Perfect Aspect: The Mandarin Particle"
  8. "Tense-Aspect: Between Semantics and Pragmatics", Amsterdam and Philadelphia: John Benjamins
  9. "The Parameter of Asp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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